※服務費計算方式:1.租期一年,收取壹個月租金作服務費;租期半年,收取半個月租金作服務費。
2.若未住滿一年即違約.提前解約,則計費方式如下:
(1)未住滿三個月:退50%服務費
(2)住滿三個月,不退服務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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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Aug 20 Wed 2014 22:30
中壢/內壢/ 委任出租房屋 費用明細
※服務費計算方式:1.租期一年,收取壹個月租金作服務費;租期半年,收取半個月租金作服務費。
2.若未住滿一年即違約.提前解約,則計費方式如下:
(1)未住滿三個月:退50%服務費
(2)住滿三個月,不退服務費